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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教授五名硕士研究生顺利毕业
陈华 发表于 2007-6-30 15:37:27

       在李杰教授的指导下,2007届硕士研究生徐太军、杨荣军、陈华、钟丽、谭勇

五名同学已于近日通过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证书,顺利毕业。

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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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的个人简历
陈华 发表于 2007-4-21 11:15:12

陈华,男,四川达州人,中共党员。20049月考入四川大学政治学院,随导师李杰教授攻读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四川大学2005年度优秀研究生会干部。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和社会工作,曾任四川大学政治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四川大学研究生会体育部长,曾在成都市委宣传部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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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波:法治本土资源论的内在困境
陈华 发表于 2005-11-1 0:22:20

【作者】刘海波

【转载于】http://www.gongfa.com/liuhbfazhibentuziyuan.htm

法治的本土资源论,否认存在着普适性的法律和权利界定,认为在中国建设法治需依据和利用本土资源。这派观点依据西方后现代理论反普适性,反对大写的理性、自由、正义的立场;有时也借助于演进理性知识论下人的有限理性观来立论。有限理性观点认为知识是分散的,是个人性的知识,在任何特定的时间地点,不存在一种汇聚了一切知识的理性。因为有上述的理论背景,加上中国的现实情况,特别是广大农村的一些情况,与这派观点的看法颇能相合,所以法治本土资源论的观点很有一些说服力。

在某种意义上,应该感谢法治本土资源论的论说者给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但细想起来,却有两个问题不得不提出。第一个问题是:世界上真没有任何普适性的东西吗?法与正义无关吗?主张关注实际情况,宣称要在一种社会背景下全面理解法律,甚至从一种彻底的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确实可以提出似乎有理的只有相对正义、相对合理性的主张。不过在听到某个地方还实行奴隶制,听到有那种完全排他的狭隘宗族势力鱼肉乡里的时候,普通人的感情总不免厌恶。

我认为,一种绝对的相对主义必定会走向荒谬,这涉及到这种观点本身以何种理由存在,为何不消解掉的问题。我们说话如果不想陷入无意义的状态,总要遵循语言规则,彻底的无立场的思考是不可能的。就人们的正义感而言,对其追问也必定要在某个地点停下来,而不能采取完全消解的态度。如果彻底地拒绝普适,这种态度进一步推演至在一个实行地方性规则的社区内部,也会出现普遍规则的瓦解,以致人们唯暴力是从。为了不走向荒谬,陷入彻底的无是无非的境地,我们不可能绝对坚持一种相对的观点。绝对坚持地方性知识的优越,这本身会走向荒谬。

实际上,在人们说到法治的时候,已经预设了一个内在的正义观念了。这个正义观念实质上是超验的,是理性的追问须停止之处。我们可以不提这个正义观念的内容,但没有这个正义的观念本身,法治将不存在。在西方,有着源远流长的自然法传统。在中国,尽管“胜王败寇”在一些人那里深入其心,但先秦儒家孟子的“义”,现今农村百姓的“说法”,都与超验正义有相通之处。这些,确实是建设法治的重要本土资源,尽管还不完全足够。

实际上,对于作者所反对的上述立场,法治本土资源论者往往并非完全坚持,而是更多地表现出那种倾向。他们还以作者也同意的演进理性主义作为立论依据。坚持演进理性主义的立场,法治应该是本土化的,应该在一个社会内部产生出来,而不能从外部强加自以为正确的东西。从演进理性的观点出发,就不能不注意到,个人的知识,地方人民的道德共识,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下,才能形成为制约他们的普遍规范。于是,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实现法治资源的本土化本身有没有一个最低限度的条件呢?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法治本土资源论能自圆其说吗?下面我想用一个具体案例说明一下法治资源本土化中的问题所在。

今年夏天在电视里看到一个节目,中国某地农村原来的习俗是房子不开后窗,原因是当地人们一致认为如果开窗户的话,就会给住在后面的人带来极大的恶运。有一天有一户人家开了后窗,结果和邻居起了极大的纠纷。在应如何解决这场纠纷的问题上,有人激烈地提出,这户人家开窗是种权利,不让开窗完全是愚昧的、不科学、不进步的;也有人强调了尊重地方性知识的必要性。作者也相信开窗带来恶运是虚假的知识,开窗实有利于通风卫生。但是我同样反对凭国家政治权力强制实施这样的好处,不能凭着理性、进步等借口强行摧毁当地人民的久已形成的习俗,因为那种习俗是人们的道德共识,其产生程序符合正义。法律的基础是正义,而非科学。因此,就这个案例而言,事情没有到此为止,还有更重要、更基本的东西需要我们探求。

在作者上述观点的背后,不是为了保留一种地方风景,而是要维护更高的原则,这可称为元规则。唯有在此元规则被尊重的条件下,人民个别的、地方性的知识才能和其自发形成的规范良性互动。唯有在元规则下,人们才会在经验中学习(这是人具有的理性能力),从而会移风易俗,认识到开窗与恶运之间的虚假联系,出现人人开窗与否自便的新风俗,用有些大言不惭的词来说就是达到了正义与善的统一。这里的元规则是,制约国家权力的法治和在此种法治观下必然要确立的权力分立的体制。这个元规则,正是坚持演进理性观点必然的要求,是确能实现法治资源本土化的前提,是真正普适性的东西。

由于相对主义倾向过强,似乎也由于对中国当今真正现实问题的回避,法治资源本土化论者不能将自己的观点依其内在逻辑提升一个层次,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为法治资源本土化提供真正的支持和论据,结果导致在讨论法治问题的时候,更多地讨论乡土的奇异风俗,而忽略了国家权力的限度问题。用比喻来说,这就如同一个人没有认识到一个编写精巧的软件同其支持系统的关系,以为没有DOS,没有Windows自己的软件一样会运行良好,甚至以为自己的软件就是操作系统本身。在现实中,又有多少人将特殊之事当作普适的,却把真正普适的东西加以拒斥呢?

总结上文,就实现法治而言重要的是超验正义的观念。对法治资源真正本土化尤其重要的是元规则及分权的体制,在政治权力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之下,是做不到这一点的。现在问一下,我们是否具备使法治资源本土化确能落实的条件呢?类似超验正义的观念,我们传统和现实中都有,值得大力吸取。分权的观念和制度,可说是基本阙如。在这种情况下,所应提倡者,似乎主要不应是本土资源本身,而是本土所缺乏的,必须从外部学习、借鉴和吸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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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宁:开会—制度化仪式及其对当代社会观念和政治文化的影响
陈华 发表于 2005-10-31 0:59:21

    【作者】刘光宁

    自上而下的制度化开会仪式是中国特有的政治运作模式。当代中国几乎所有的重大变化都是通过开会发生的。不仅如此,借助于媒体的全方位配合与强力宣传,开会这一少数与会者之间的互动还深深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开会的结构与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社会行为、思想和情感的制度化。正是在开会与媒体持续不断的密切配合与互动中,当局界定了民众的观念情境,编织起说明社会行动与生活的叙事“框架”,模塑了民众认识社会的视角。笔者在本文中运用社会学中符号互动理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 )的概念,来描述和解释“开会”这一政治活动的社会建构意义,对开会这一社会的集体政治互动作微观和宏观分析,希望说明当代中国的社会观念和政治文化是如何被建构的,进而为认识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现实提供一个新的文化社会学的视角。

  一、用“剧场理论”来解读开会仪式

  研究人与社会的方法的建构性源于日常社会里人们对于现实知识的建构性,即用一种解释性的能动的元语言来描绘社会场景。阿尔弗雷德·许茨指出:“常识实在是以普遍有效性的历史形式和文化形式呈现给我们所有人的,但是,一个个体在其生活中解释这些历史形式和文化形式的方式,却取决于他在他的具体存在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总和”,“我的生平情境限定了我确定这种行动领域、解释它的各种可能性以及控制它的各种挑战的方式。”[1]他认为:“人……只是以他的自我的一部分进入到任何一种社会关系之中,而且他总是同时既处于这样一种社会关系之中,又处于这种社会关系之外。[2]”人们或多或少生活在自己的主观世界中,而行动其实是观念的外部延伸。有关人的理论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观念和行动的意义的解释。吉尔茨说:“我以为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制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3]”

  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个体对社会的认识和知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观状态。个体生平情境和所处位置限定了它对社会的认识只能是局部的,个体只能以自我的一部分与社会的一部分相联系,对整个社会的知识因而是不全面的。这样就产生了在个体意义世界之外、个体不“在场”的情况下,它是如何获得关于整体社会的知识这一问题。事实上,个体对于自己视界以外的社会的知识是由他人“再现”而获得的,而这“再现”又是每一个个体或群体通过自己的意义世界过滤后,并且受自身视界限制,以自身的位置为原点来传播的。所以,有关社会的知识并不是客观的,而是一种建构的知识,但个体却常常将其界定为真实的。

  个体关于社会的知识的建构性,常常成为文化权力和意识形态驰骋的场所。权力和意识形态密切配合,可以为民众建构起种种关于社会的“知识”。同样,在权力和意识形态的强大影响下,个体会将这些关于社会的“知识”界定为真实的,并将这些所谓的“真实的知识”纳入到自己建构的观念结构中。

  上述概念框架就是本文研究“开会”问题的理论前提。本文所讨论的“开会”是在中国当代国家权力体系内部或受其支配、影响的一种模式化的集体互动形式。典型的开会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会前由上级党政机关以内部文件形式通知下级单位,确定开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行政职级要求。被指定参会者提前一到两天在指定地点报到,会务组人员向开会者分发有关会议材料及会议日程表。开会的程序是预定好的,通常情况下会严格按照会议主办者期待的过程进行。

  第二阶段:会议正式开始。会场经过精心布置,分为主席台和听众席,主席台的座位名签严格按官阶排序,同职级中党的官员排序在前。听众席的参会者必须先到,然后主席台上的参会者才入场。会议通常由主席台上职级次高的人主持。开场仪式后,职级最高者做或长或短的主题报告,报告的内容给定了此次会议的基本框架和主要观点。此后几天里被指定的参会者按既定主题做有分寸的发言,所有发言者在观点上都十分注意与预定的观点保持一致。  第三阶段:对各种发言做汇总筛选后,由居于会场中最突出位置的职级最高者做总结发言,对讨论的问题做最后的权威性界定,通常带有指示的性质。当会议主持者宣布会议结束时,听众席上职级较低者鼓掌以示配合。

  在集权的金字塔形的权力体系中,中央最高决策层的会议是开会的第一个层级,然后按行政隶属关系由中央召集省级主管开会,再由省级主管召集地市一级开会,随后再由地市一级主管召集县一级主管开会,最后由县级主管召集乡镇一级主管开会。这5个层次形成了一个制度化的开会体系,每一个特定的会议都是制度化开会体系中的一个环节。这是一个由少数人开始逐渐扩展最终复盖全国党政系统乃至全社会的自上而下的信息传递机制。在传递过程中,借着传递代表着最高权力机构意志的话语,上一层级确认了对下级的权力行使。

  这种会议本身具有政治仪式的功能,它制造了一种情境的共同规则和规范,以及人们面对面具体互动细节中隐含的一致性,塑造了一种共同的意识;它通过意义和秩序的话语建构,让参会者高度认同会议及其主办者的意志。戈夫曼的“剧场理论”非常有助于解释开会这一互动情境[4].在人们的日常社会交往中,他们不断地关注着自己所接触的各式各样的观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有关印象,并用各种复杂的方式在他人心目中塑造自己的形像。戈夫曼用“剧场”的范式这样来解释社会互动: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人们是“演员”,他们操作“脚本”、“道具”、“舞台”和“角色”,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演出”中,“演员”运用各种技巧使自己的行为让别人产生一种自己希望别人产生的印象。

  借助戈夫曼的“剧场理论”来观察,开会这种“演出”的“脚本”在开会前已经编排得很周密,这包括时间、“舞台”(会场)、“主配角演员”(参会人员)、“剧情”(程序)、主题、“对白”(发言)等。“脚本”与既定的文化制度(即意识形态主导下的政治文化和组织制度)保持高度一致,“脚本”中的时间结构、“舞台”、“剧情”、“演员”、主题、“对白”都必须体现这一要求。“脚本”是开会的微观互动与既定宏观政治秩序之间的衔接点,它本身只是静止的符号,要通过“剧组”人员(与会者)的合作“演出”,“脚本”中关于社会的秩序、意义和规范才能被建构起来。开会的过程就是会议“演出剧组”根据“脚本”“表演”,“演员”担负着维持“剧组演出”顺利成功的任务。

  为实现这个目标,对会议“演出”的控制就很重要,其一是通过“脚本”实现的控制,其二是“演出”时的情境控制。前者是预设的,后者是在现场互动中实现的。会议的“脚本”规定了“演出”的情境。由于对“脚本”背后强大的权力秩序的认同、敬畏和认知,也由于参会者个人渴望在既定秩序中分享更多的利益,与会者通过对“脚本”规定“角色”的理解来领会如何“扮演角色”,会自觉地建立主办者设定的开会所需要的共同情境。人们通常通过表面的尊重礼节和掩盖对他人的不满或矛盾,避免出现使“剧组演出”失败的行为,也避免使会议的情境定义破裂。与会者会竭力把情境允许的形像呈现在“剧场”里,展示出情境所要求的理想化面目,尽量把个人的“表演”作得看起来象是真诚、自然的。在会议发言和讨论中,与会者会操纵自己的“情感”作适当的投入,表明自己对会议情境的深入理解和真诚,并尽可能协调地连贯一致地使“演出”按计划完成。

  开会的情境控制是通过戈夫曼所说的“焦点互动”实现的。参会者在同一时间、空间里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一个或几个主题上,在这一互动过程中,他们彼此面对面地相互感知和审视,任何可能破坏规定情境的细微言行都会被他人注意到并被视为破坏。人们会有意识地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控制自己的表情,避免与规定情境不适宜的姿态和个人细节出现,比如发牢骚、不规矩的站立或坐姿等。这样,在开会的情境中就形成了“我们”这种集体感,它对与会者有几层含义:首先,与会者会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拥有一定权力的“公家人”,相对于政治体制外的人来说有某种优越感;其次,与会者会意识到自己在庞大的国家权力体系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开会通常限定行政级别),具有开会的资格和某种特权;再次,通过最高权威所推展的话语,与会者可以分享话语权威带来的现实权力感,因此与会者之间会形成“我们”这个群体的一种团结感,彼此之间产生高度认同。

  在开会“表演”中,“剧组”成员之间存在着极大的等级和地位差别,区分“观众席”和“舞台”以及“舞台”上主要和次要人物是控制“演出”情境的一个重要问题,这是通过“剧场场景”的布置来解决的。在开会场景中,地位最高者是主角,居于会场最显要位置:“主角”和“配角”、“配角”和“配角”之间则按预先排序严格确定在会场中的相对位置。“主角”与“配角”或其他一般“演员”之间的等级地位差别越大,在会场布置中他们的空间距离也就越大,以便突显出“主角”的权威和“配角”的渺小。在这样的场景中,强烈的反差会使“剧组”其他个体小心翼翼地使自己的言行与会议秩序保持一致,避免任何可能被解释为与规定秩序不同的言行出现。开会中严格的座位排序体现了与会者眼中的政治秩序,当新闻媒体再现开会情境时,“主角”和“配角”、“配角”和“配角”之间在媒体中出现的次序、长短、频率等,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与开会时的情境是完全同构的,同样体现了开会的秩序和情境控制,从而在媒体的受众意识中再现同样的情境和同样的秩序,实现了对受众的控制。

  通过开会过程中的互动和控制,不仅在与会者之间建构起一个关于当下共处同一时空的“我们”的意识,而且在与会者中间建构起一种关于“外在”(开会者以外的世界)现实世界的共同观念。由最高决策层建构的种种叙述,就是这样通过自上而下的开会被与会者认同并不断操演,最终成为社会主导话语。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戈夫曼所说的“不相关原则”,即在“焦点互动”中,外部世界的事项、特性等被一定程度上过滤掉了,与会者只关注开会中共同的主题和维持会议的规定情境。人们关于社会的认知是在社会交往中建构起来的,而开会则是建构当代中国社会关于对现实认知的一个主要途径。开会中完成的对社会“现实”的解释是一种封闭的、按照主持者事先设定的叙事。这种叙事通过开会与媒体的互动形成了关于现实的“认知”或观念,构成了当代中国人认识社会的基本“框架”。这种封闭预设的叙事“框架”限制了人们对社会真实存在的全面认知。

  本来开会只是国家权力体系内部或受其支配影响的群体的行动,而社会大众主要是借助媒体了解社会现实,开会者在开会时对现实的认知和界定在逻辑上并不必然令社会大众认同接受。然而,由于中国媒体的“喉舌”性质,它必须不遗余力地围绕着开会,对那些有关当前现实的认知以及重要的意识形态观念,进行全方位大容量的饱和宣传。由于媒体的传播复盖面极为广泛,并且以国家权威自居,用不可质疑的姿态在大众面前居高临下地灌输开会形成的关于现实的观念,而社会大众常常处于信息闭塞或信息不完全的状态,于是开会建构的关于现实的解释经过媒体的反复传播后就占据了人们的观念世界,部分替代了社会大众自身的体验认知。媒体就是这样密切地配合着开会,扮演了将开会中建构的关于现实的解释移植到社会大众意识中的角色,起到了为最高决策者充当喉舌的作用,完成了建构进而操纵社会大众观念的任务。

  二、开会如何建构观念和立场:若干案例分析

  开会是国家权力体系内部的一个制度化的集体互动,完全体现了最高决策者的意志,开会所建构的关于现实的种种叙述只能来自最高决策者的意志。决策者们在特定时期会提出一个治理国家的最高纲领,让人们相信一套思想或关于未来的一种社会改造计划,这些说法构成了特定时期的意识形态。开会的目的是要让人们相信,这些“叙事”是真实的,应立即灌输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通过自上而下的制度化开会体系,最高决策者的“叙事”就被“传达”到社会大众,每个层级会议的与会者按既定“脚本”参与“操演”,于是一个按照最高决策者意愿勾画的对现实社会的认知就被建构起来了。一次重要的会议结束后,它形成的叙事“框架”就成为一种封闭的不可变更的认知模式,不管现实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不管这个叙事“框架”是否符合现实或真相,人们都只能始终保持对既定叙事“框架”的认同,直到下一次重要会议修改叙事“框架”为止。

  下面用一些案例来说明开会是如何建构观念和立场的。过去人们对同类事件的理解往往是从与会者个人的行为出发的,基本上很少有人从开会仪式以及“会议精神传达”和相关宣传这种政治文化建构的角度去理解。事实上,从后一个角度出发,会体验到许多新的感受。

  例1:1957年10月,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对社会现实作了如下解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仍然是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他后来在1962年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又进一步强调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斗争。此后,最高决策层的会议中多次强调这一点,并通过开会体系层层传达,同时利用媒体反复宣传这一观点。这一思想后来被概括为“以阶级斗争为纲”[5],成为中国上下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一直延续到1978年。在那20多年中,国人对社会现实的认知很大程度上始终停留在这种封闭型叙事中。毛泽东的上述观念(阶级斗争是最普遍的社会“现实”)首先在最高决策层开会的过程中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被建构起来,然后通过制度化开会体系在党政机构和企业(当时企业均由国家控制)中被建构起来,而媒体的宣传则完成了在社会大众的意识中建构这一观念的过程。绝大多数人都毫不怀疑地相信这些意识形态建构“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现实,并且据此“框架”塑造自己对现实的认知模式,结果他们透过这一狭隘极端的叙事“框架”,在“现实”中就只能看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敌人”和“我们”。这种认知模式进一步让人们对周围的环境充满敌意和紧张。1957年以后,经过了10年的意识形态建构,在社会意识和大众心理中,一个关于现实的“阶级斗争”的共同观念已经形成。到1966年“文革”开始时,大众心理中已经具备了关于“敌我”的广泛而普遍的基础,所以那场政治运动才呈现出广泛的动员性。

  例2:1978年,最高决策层重新定义了当时中国的现实,不再采用毛泽东时代对现实所谓“莺歌燕舞”之类的认知模式,而是用“物质极其匮乏,生产力落后,经济混乱”这样一种新的叙事“框架”来描绘当时的中国。于是通过一系列不同层级的会议及其传达,再加上媒体紧密配合的宣传,在各级党政部门内和社会大众当中,中国的生产力落后这一观念被最大限度建构起来。从这个认知框架出发,人们看到的就不再是满眼的“敌人”和“阶级斗争新动向”,而是国家的贫穷落后。随后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6].从这样一种“框架”看出去,人们的观念文化中“追求富裕”就逐渐占据核心地位。由于这一认知模式已经被意识形态化,任何与此认知模式不同的其他观念和分析视角都受到排斥,所以人们的观念一直到现在还停留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封闭的叙事框架中。其实,自从90年代以来,社会不公日益严重,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维系社会的精神价值日益沦丧,越来越多的问题表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认知模式已经暴露出一系列缺陷。但是,这种观念作为一种既定的意识形态,仍然在每次开会时被继续向全社会灌输,这一20多年前的政策依然引导着人们时时回头以它为参照原点,人们则因此而对亲身感受的现实和面临的危机视而不见。“三农”问题就是其中一例。

  例3:2004年初,中国最高决策层开始承认“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先在党政系统内下发了“一号文件”,说明农村里存在着普遍、严重的危机。随后党政系统层层开会传达这一文件,媒体则照常跟进,突然开始大量报导农村、农业和农民工的现状。于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了关于一种农业、农村危机四伏的叙事“框架”。其实,这些问题早已存在多年,90年代初的“百万民工下珠江”现象和各大中城市及铁路枢纽涌现的“民工潮”,就将农村和农业的危机暴露无遗[7].然而,当时的主流基调是不停地开会讨论并反复宣传邓小平的南巡讲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了主导话语。按照这样的叙事“框架”去认识社会,对粮食种植的凋敝、农民的贫困、农民工的无助这些现象也就视而不见,农民这一中国社会中弱势但又庞大的群体就自然而然地被忽视了。这个案例表明,由上而下建构的认知框架本身会屏蔽框架之外的现实存在,导致全社会的认知盲区。

  三、开会建构的叙事“框架”对社会认知的影响

  在社会处于比较封闭或信息不充分的状态下,主导性意识形态或某一主导性叙述就可能成为人们认识现实的主要“框架”。意识形态话语的特点是,它往往采用简单明晰、比较容易抓住人心的宣传式标语口号的形式,它本身排斥任何与意识形态基调不一致的观念,却会放大或突出意识形态话语着意宣传的“现实”,同时屏蔽其他关于现实的信息,甚至常常把意识形态设计者的想象解释成“现实”。当意识形态设计者要求人们按照这样的“框架”去认识现实时,人们所感知到的“现实”不仅是狭隘的,而且常常与现实有偏差。可是,当这些自上而下建构起来的关于“现实”的种种观念通过各种社会控制手段进入人们的意识中,并成为人们自觉不自觉的对现实情境的定义时,人们就会把这种所谓的“现实”看作是“真实”的,用这些自上而下建构起来的观念替换了自己的亲身体验和感知,以至于许多人有意无意地忽略与给定观念不同的自己的感性经验。

  通过开会、传达、宣传、学习讨论等制度化仪式自上而下建构起来的意识形态观念,就是这样实现它对民众思想、情感乃至行为的塑造。它成了人们认识复杂社会的主要叙事“框架”,并通过左右人们对现实的认知而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和情感表达。阿尔都塞在论述意识形态概念时指出,意识形态建构和塑造了我们对现实的认知。尽管个人作为主体觉得自己是独立自主的,以为自己能直接、自由地把握现实,但实际上,它的意识是由一些列思想体系和再现体系所限定了的,这种把握只是他想象的结果[8].当某一种关于“现实”的观念成为人们认知的制度化向导后,通过几代人的社会化过程,其中蕴涵的意义和规范就最终积淀为个体自我的一部分,成为本尼迪克特所说的“无意识的选择标准”[9].换言之,那些意义与规范通过积淀成为个体人格的无意识选择标准,再经过个体人格在文化制度层面的放大、投射,成为了社会上普遍的观念。

  “如果文化极贫,个体就遭殃了;如果文化丰富,个体则有幸不错失良机。每一个男女的每一种兴趣都是由它所处的文明的丰厚的传统积淀所培养的。[10]”通过开会形成的叙事“框架”是一种非常单一的文化观念,它将个体的认知的多种可能性与选择都过滤掉了,进而屏蔽和歪曲个体自身丰富多样的感知能力和理解能力。长期浸淫于这种单一的主导意识形态框架支配下的认知模式和价值观念,人们的独立思维能力、丰富多样的感知能力以及潜在的文化发展可能性会逐渐丧失。不仅如此,这种制度化的、排他的观念和认知模式还会控制人们的思维系统,使人们面对变化的现实或真实的信息时失去有效应对能力,而呈现僵硬的反应。比较典型的情况就是不能根据真实的社会存在调整自己的认知,不善于应对变化的现实。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社会对外来事物进入中国曾整体表现出不适应,是为一例。此后,面对全球化时代西方文化政治经济势力的冲击,部分社会群体或者表现得被动僵硬,或者表现出情绪化的反应(如互联网中弥漫的极端主义言论),部分原因就在于上述封闭单一的政治文化塑造了单一僵化的思维。

  现代社会的复杂多变使得人们必须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不同文化类型去认识现实,即透过多个不同的认知架构去认识社会和世界。这样,人们建构的关于现实的知识才是全面、真实的,才能为人们在现实世界中提供可靠的、值得信赖的思想和行动指南。这也就是华尔特·菲希尔所强调的叙事理性[11].

   【注释

  [1]阿尔弗雷德·舒茨,《社会实在问题》,第5页,华夏出版社,2001年。

  [2]出处同上,第19页。

  [3]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第5页,译林出版社,1999年。

  [4]见乔纳森·特纳的《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下),第60页,华夏出版社,2001年。  [5]周伟主编,《标语口号──时代呐喊最强音》,第132页,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

  [6]周伟主编,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历史草稿──头条新闻中的事实真相》,第303页,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

  [7]周伟主编,《世态万象──社会世尚万花筒》,288页,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

  [8]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第1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9]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第19页,三联书店,1988年。

  [10]出处同上,第231页。

  [11]华尔特·菲希尔,叙事范式详论,《当代西方修辞学:批评模式与方法》,第5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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