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有利于优秀博士生的选拔和培养,是保证和提高博士生养质量的重要环节。现根据我校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应是通过中期考核评为“优秀”者。即应是政治思想好,课程成绩优秀,并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提供本人的科研成果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办理时间。
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应在二年级下期,硕士生经中期考核后提出。
三、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经本人申请,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是本校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申请者应由其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并征得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专业的指导教师同意,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四、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同意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者,应参加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当年博士生招生外国语统考,参加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课综合考核(一般由博士生导师参加的考核小组考评)。经考核合格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集中精力学好博士学位课程和做好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不得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
从2002级硕士生开始,我校不再进行硕博连读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