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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李杰教授简介
lijie 发表于 2005-10-30 14: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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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李杰教授承担的主要科研课题及获奖情况
lijie 发表于 2005-10-30 1:00:33

 

一、承担的主要科研课题: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统筹公平效率与建设西部和谐社会研究”,研究时间2006年至2008年。

2,教育部课题:“西部农村投资结构研究”,研究时间2002年至2005年。

3,成都市邓研中心重点课题:“投资结构与成都跨越式发展研究”,研究时间2002年至2004年。

4,中流基金项目:“投资结构与经济发展”(个人项目)。研究时间20022004年。

5,横向课题:“遂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研究时间2003年至2004年,经费12万元。

6,四川省教育厅课题:“邓小平理论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主研人员。

7,四川省新闻出版局项目:“新中国史话”,研究时间为19982002,(本人撰写其中一本,共20多万字)已完成,将出版。

8,省委组织部课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和建设研究”。

9,大英县组织部横向课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研究”。

10,课题负责人,省青年项目:“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和建设道路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时间为1996年~1998年。(课题成果1998年以“三代领导核心的强国路”为书名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11,国家教委课题:“各类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文化素质教育的目标要求、培养模式及评价方法研究”,研究时间1996年~1998年,主研人员,已结题。

12,国际合作项目:“20世纪的中国妇女”,研究时间1998年~2000年,本人为第二负责人,成果2000年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并获得省三等奖。

13,北美基金项目“从传统到现代――中国家庭走向”,研究时间1993年~1996年,成果1996年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

14,阿坝州横向课题:阿坝“三个转变”实证研究

 

二、获奖:

1,《20世纪的中国妇女》,20033月获四川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论文,20037月获得四川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

3,《邓小平理论教学模式创新》,20019月获得四川大学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

42002年获四川省“两课”优秀教师奖。

52001年被列为校“214三层次人才,2004年被列为二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

620006月,获四川省“两课”教学比赛三等奖。

720007月,本人的省级课题成果《三代领导核心的强国路》获四川省党史学会一等奖。

8,《构建邓小平理论教育教学立体模式,促进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2001年获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9200012月,获四川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奖。

10200211月获四川大学20012002年度光华奖学金(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112001年被推为学院学术带头人。

122003年被列入学院专家委员会成员。教学指导小组成员。

13,多次获校科研成果年度奖。

14,多次获学院优秀教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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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李杰教授主要科研成果介绍 
lijie 发表于 2005-10-30 0: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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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解析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代价值(四)
lijie 发表于 2007-12-18 22:27:31

我国当前的现实状况体现了资源分配不公的事实及资源分配不公对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正相关关系。当前我国教育、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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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解析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代价值(三)
lijie 发表于 2007-12-18 22:25:27

二、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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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解析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代价值(二)
lijie 发表于 2007-12-18 22:21:48

2,马克思对生产资料占有公平与分配公平关系的研究

马克思认为,仅局限于收入分配环节研究分配公平难以得出科学结论,必须将研究视域扩展到经济运行的全过程,包括生产、消费、交换、分配等诸多环节,尤其要关注生产资料占有公平对分配公平的影响,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收入分配不公是结果,生产资料占有不公是原因,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消除导致结果的源头。

马克思之前的不少思想家虽然对剥削进行了鞭鞑,强调了劳动所有权的合理性,但由于他们对分配公平的关注视角局限于收入分配本身,因而难以触及问题的本质。早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洛克即认为:“每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我们可以说,是正当地属于他的。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渗进他的劳动,在这上面参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i]洛克的理论逻辑是:因劳动者对自己的人身拥有所有权,故对自己的劳动拥有所有权,从而理当对自己的劳动产品拥有所有权。其后,启蒙学者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大卫·李嘉图指出:“衡量一种商品的贵贱,除了为取得这种商品而作出的劳动的牺牲以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标准。……投入商品的劳动量的或多或少,是其价值变动的唯一成因。”[ii]这种劳动所有权理论的提出虽然其目的在于推翻封建特权、论证资产阶级私有权的合法性,但其后的社会主义思想家威廉·汤普逊、约翰·格雷、约翰·勃雷、托马斯·霍奇斯金等也继承了这一思想,并将其作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理论依据,指责资本家和地主不劳动却占有大量劳动产品是极端的不公平和不正义,因而应当改变资本主义制度。

马克思却认为,就分配本身来研究公平分配是片面的和不科学的。事实上,分配公平与否决定于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决定于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

马克思指出,劳动产品的创造是劳动者运用和改造生产资料的物质变换过程,是劳动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结果。针对哥达纲领提出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iii]的观点,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iv]“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者要素的结合。……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v]劳动所有权理论仅仅看到了劳动者在社会财富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却忽视了生产资料的作用。历史发展进程表明,掌握着生产资料的阶级总是在生产中处于主动地位,劳动产品和社会财富的分配总是贯彻着这一阶级的意志和要求。对此,马克思指出:“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另一些已经成了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生存。”[vi]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公平分配与否取决于生产资料占有状况以及由此决定的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

马克思认为,由于现实的经济运行过程是由生产、消费、交换、分配等诸多环节构成的,因而不能仅仅在分配本身的范围内兜圈子,必须研究经济运行的整体过程,尤其是要研究生产方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指出:“在所谓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vii]现实的经济运行过程是由生产、消费、交换、分配等诸多环节构成的一个整体,各个环节之间密切联系、互相制约。因此单单将分配从整体中抽离出来对它加以研究,根本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

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将生产和分配割裂开来的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生产关系直接决定着分配关系,他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的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viii]马克思明确表述了自己的观点:生产方式对分配方式起决定性作用。如果没有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公平,劳动者就不能同财产所有者一样在收入分配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在马克思看来,无论分配关系如何变化,它们都是由生产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正义是分配正义的基本前提。

基于这种认识,马克思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中指出,“要求工资平等是根本错误的,这是一种决不能实现的妄想。这种要求是一种虚妄和肤浅的激进主义的产物,只承认前提而企图避开结论”,“在雇佣劳动基础上要求平等的报酬或仅仅是公平的报酬,就犹如在奴隶制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ix]。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他们(引者注:指工人阶级)不应当忘记:在日常斗争中他们反对的只是结果,而不是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他们延缓下降的趋势,而不改变它的方向;他们服用止痛剂,而不祛除病根。”[x]为此,马克思要求工人阶级要“屏弃‘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这种保守的格言,要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革命的口号:‘消灭雇佣劳动制度!’”[xi]

  从马克思的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坚决反对就收入分配本身研究分配,必须联系生产方式、联系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研究分配公平,必须通过生产关系正义的革命来实现分配正义的目标。

 



[i] 洛克.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19

[ii] 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4[].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371

[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8.

[iv]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8

[v] 资本论.1[].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6-57

[v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8.

[v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6.

[v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6.

[ix]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6.

[x]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7.

[x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7.

[xii] 朱庆芳.《领导参阅》2005-11,发布时间:2005109。网址:http://www.cass.net.cn

[xiii] 朱庆芳.《领导参阅》2005-11,发布时间:2005109。网址:http://www.cass.net.cn

[xiv]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

[xv]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4

[xvi] 朱庆芳.《领导参阅》2005-11,发布时间:2005109。网址:http://www.cass.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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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解析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代价值(一)
lijie 发表于 2007-12-18 22:10:44

作者李杰

发表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9

内容提要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不仅包括对收入分配环节公平性的分析,更重要的是探究生产资料占有的公平、生产条件分配的公平及其对收入分配公平的影响,因而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是着眼于经济运行全过程的系统观。全面解析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给我们的启示是:当前我国所追求的公平分配应当从资源分配公平和收入分配公平两方面来思考政策内容及政策走向,这样才可能有效缓减社会矛盾,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 公平分配 收入分配 和谐社会

 

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不仅仅包括对收入分配本身的研究,还包括对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分析及其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研究。科学而全面地解析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及其当代价值,有利于制定符合中国现实的分配政策,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一、解析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

马克思对公平分配的研究不仅局限于收入分配本身,更重要的是从生产资料的占有及生产过程的公平来分析收入分配的公平,因而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是放眼于经济运行全过程的系统观,不仅重视分配结果,更重视导致结果的原因。

 

1,马克思对收入分配公平问题的研究

马克思对收入分配本身公平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公平分配是一个历史范畴;二是认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阶段)的公平分配就是按劳分配。

马克思认为,公平分配是一个历史的、具体的范畴。在等级森严的奴隶制、封建制下,根本谈不上公平分配;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所主张和推崇的公平分配就是按资分配,而无产阶级倡导的公平分配却是按劳分配,这就体现出公平分配标准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对此,马克思指出:“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i]由此可见,对公平分配的认同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分配方式是否公平,主要看它是否与该历史阶段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相适应。正如马克思所言:“这些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关系不过表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每一种分配形式,都会同它由以产生并且与之相适应的一定的生产形式一道消失”[ii]

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公平分配就是按劳分配,但这种分配形式也存在事实上的不公平。马克思认为,由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消灭了剥削,因而按劳分配代替了按资本、劳动力价值、地产分配,劳动成为分配的标准与尺度,这是分配方式上的伟大变革,是无产阶级认同的公平分配形式。马克思对按劳分配原则的设想和描述是这样的:“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全部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各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的一份。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iii]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按要素分配相比,按劳分配肯定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否定了私有制和阶级剥削的分配观,因而无疑是历史的进步,是无产阶级认同的公平分配原则。但马克思同时又表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按劳分配并不是最理想的公平分配模式,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这种公平分配的权利仍然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权利,还带有资本主义公平分配观的烙印,因为“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是平均来说才存在,不是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总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iv]其二,按劳分配在原则上虽然是公平的,但却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因为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v]不仅如此,按劳分配原则还不能顾及劳动者个人情况的差异。“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劳动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基金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vi]。因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分配也只是在同一尺度———劳动面前的公平,而事实上的不公平依然存在。要消除种现象,只有“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vii]马克思虽然表达了对理想分配形式的追求,不过在他看来,理想的公平分配形式只有达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换言之,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分配就是按劳分配。

 

 


注释:

[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2

[ii] 资本论(3)[]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99

[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4

[iv]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4

[v]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5

[v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5

[v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5-306

[viii] 洛克.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19

[ix] 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4[].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371

[x]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8.

[x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8

[xii] 资本论.1[].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6-57

[x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8.

[xiv]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6.

[xv]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6.

[xv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6.

[xv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7.

[xv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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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教授应邀出席首届全国马克思主义院长论坛
lijie 发表于 2007-12-18 21:49:38
2007年11月10日至11日,首届全国马克思主义院长论坛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李杰院长代表西南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应邀出席了论坛。论坛的主题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科学创新”。来自全国各高校、各研究院的院长、副院长近50人出席了论坛。 李杰院长以“关注现实,拓展马克思主义研究视野”为题,作了大会发言。她发发言的主要论点有: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必须与中国现实结合,要求社会科学各学科整合力量,促使研究向纵深发展。2,宏观与微观研究结合,理论体系的系统研究与具体问题研究相结合。这样,必然涉及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因而不能将马克思主义研究与人文社会科学割裂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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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教授应邀参加四川省委组织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专家座谈会
lijie 发表于 2007-11-6 13:51:09
11月4日,李杰教授应四川省委组织部的邀请,参加了在四川省委组织部召开的党委组织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柯尊平,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德秋,四川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周国庆,四川省6位专家,以及省委组织部各部处的处长、副处长等。 会议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德秋主持。与会专家就党建问题,主要是组织建设问题进行了交流,对四川省以前在组织建设创新探索上取得的成果予以肯定,并就如何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四川省组织建设改革创新进行了充分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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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教授应邀参加成都市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座谈会
lijie 发表于 2007-11-6 13: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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